为做好2024年“元旦”和“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4日-9日,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州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对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农(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质量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县(市)种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生鲜乳生产场所、畜禽屠宰场、农资兽药经营单位,对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未落实动物防疫和养殖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排查。
此次共检查养殖场16个、畜禽屠宰场4座、农资兽药经营店17家、水产养殖基地1个、奶畜养殖场所2个、畜牧交易市场1个。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95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扎实有力,全州农产品市场秩序井然,广大群众的节日农产品消费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撰稿人: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