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广应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通知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多举措推进环评审批改革,提升项目审批效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突出全过程监管。将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受理、拟批复以及批复公示等流程环节在州政府网站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信息公开,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媒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优化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博州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开展函审、线上视频会审等评审方式,压缩评审时限,降低评审成本,提升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三是统一环评管理,确保提质增效。将县市审批权限统一上收至地州,县市分局对相关建设项目开展审批前现场核查及审批后生态环境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投运。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