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博州医保局全面落实自治区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强化培训、科学调度,全力推进博州DRG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
一、持续自我加压,推动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2023年初博州医保局印发《博州医疗保险基金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博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成立DRG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改革启动会,明确DRG支付方式改革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理清工作思路。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依托第三方力量、本地专家团队,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医保系统开展DRG付费精细化管理,全年开展培训6场次,参加人员达1100余人。同时组织支付方式改革专班成员及医疗机构赴湖北武汉、福建三明、河南安阳、江苏无锡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拓宽了全州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干部的视野,提升了理论高度,增强了医疗机构对DRG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收集历史数据,深入分析研究。收集近四年(2019-2022年)本地6家医疗机构覆盖医保人群的全口径数据。经过数据收集、清洗、治理,最终得到有效数据17万条,其中入组病例共156011条,入组率91.59%。建立和完善DRG付费协商谈判机制,组织召开博州2023年按DRG支付分组权重论证会,临床专家、DRG专业工程师、医保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次参与DRG权重分组论证。经过2023年五个月运行,第一批6家医疗机构入组率99.73%,基金覆盖率91.84%,总体基金补偿比为108.29%。
四是积极模拟运行,正式付费进行顺利。迅速组织6家付费医疗机构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数据开展模拟付费相关工作,及时向付费医疗机构反馈模拟付费结果,针对模拟运行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解决DRG经办落地遇“难点、堵点”问题,为后期顺利实施正式付费奠定基础。
2023年第一批6家医疗机构实现了DRG正式付费,与实施DRG付费前相比,次均住院费用由6895.35下降至6174.9元,降幅11.7%,进一步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助力患者以更合理的价格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实现服务高质量、负担得减轻、结算更便捷,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二、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全覆盖
2024年全面启动第二批36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为更好地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博州医保局加大培训力度时间,组织各县市开展2024年DRG支付方式培训工作,由第一批实施DRG支付方式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改革情况进行经验介绍,技术工程师从实践指导层面讲解医保结算清单上传、质控分组要求。通过专题培训,使医院对DRG支付方式有了深的了解,为第二批医疗机构开展实际付费奠定基础。
三、持续深化改革,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
下一步,博州医保局将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形成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博州建设,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