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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博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要求,深挖减排潜力,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以来,博州生态环境局在已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前提下,全面摸排梳理形成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清单,其中博乐市、精河县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分别于2024年1月、2023年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初步测算2024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220吨、14吨。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减排核算要求更新完善总量减排和替代管理台账,同步做好季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工作,为最终核定减排量奠定基础。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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