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博州全面梳理规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顺利完成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聚焦目标任务。博州各项目标已全部完成,符合预期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河流优良、湖库优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为0%。
紧抓任务落实。一是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流域空间管控体系。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环评审批制度及“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三是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四是加大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实施草原修复49万亩,完成国土绿化34.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9.68%。五是推动水生态保护。明确艾比湖最低生态水位,合理确定入湖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流量),严格水电站建设及运行管理,维持河流合理生态流量。六是防范水生态环境风险。配备州级及县市级水污染执法应急检测设备5套,完成《博尔塔拉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构建兵地联合执法机制。
明确工作计划。博州将继续加强全域水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推进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管。加强全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环境目标管理,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用水计划,提升流域水源涵养能力,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