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博州医保局强化培训、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有序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
2023年6月,根据《博州医疗保险基金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第一批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DRG付费。按照计划,2024年博州应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及未评定等级的36家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支付方式,实现应纳尽纳。经过各相关单位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全州42家医疗机构已全面实现实际付费,提前实现DRG支付方式改革目标。
下一步,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将按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从局部到全面、从部分到全体、从粗放向精细化纵深发展,逐步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面覆盖。将建立健全DRG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大对医院的主动服务和管理,进一步落实结余留用政策,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