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博州公安机关采取灵活战术、注重打击实效,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治理,不断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一、提升源头监管力,强化隐患排查。从电动车销售、改装、登记、使用等各个源头环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和联合执法,深入销售商家、维修店铺查看销售记录和库存电动车,对车辆的销售和改装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对各服务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办理情况实行统一数据审核和监管,并以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等方式,要求销售商家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维修店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全力确保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对于发现销售不合标电动车的销售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假冒伪劣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确保源头管理取得成效。
二、提升路面管控力,强化违法查控。深入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紧盯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时段和事故多发时段,突出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的重点管理,发挥临时执勤点和固定交通指挥台工作效能,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定点纠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同时,结合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管控重点向农村道路延伸,在主要乡村道路和群众集中出行的村口、路口等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有效拓展管控覆盖面,加大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管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
三、提升宣传引导力,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处罚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在日常路面执勤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的同时,执勤民警围绕电动车具体违法行为、事故形态、危害及后果,开展针对性教育和精准宣传,警示广大驾乘人员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培养良好安全的出行习惯。充分利用新媒体时效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定期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进一步提高宣传影响力。同时,持续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活动,深入外卖、快递企业、社区、学校、广场、农村等地开展安全讲座,以现场讲解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安全乘车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王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