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博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工作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按照“全面摸清底数、从严控制数量、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清单管理”的思路,对“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开展深化清理规范。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化清理规范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纠正动辄搞“一票否决”和层层签订责任状的片面做法,坚决杜绝以“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作为推卸责任“挡箭牌”现象。
二是全面摸排,深化清理规范。对我州生态环保领域设立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厘清事项施行的主体、对象、结果、起止年限及政策法规依据。通过自查摸排,我州生态环保领域设立的“一票否决”事项共1项,为《自治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无签订责任状事项。局党组对存在的1项“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保留优化措施,建议“自治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一票否决”事项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一并进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通过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进一步改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坚持考少考精、考准考实,坚决防止通过“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转嫁责任的做法,切实为基层减负,激励基层干事创业。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