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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6号)和《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规定,博州工信局持续做好落实自治区支持发展纺织服装产业补贴政策,做好本区域纺织品出疆运费、电费专项补贴的组织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2024年二季度,为符合条件的12家纺织服装企业发放出疆纺织品运费、生产用电费补贴1400万元。政策措施的及时落实,将进一步增强纺企发展信心,持续释放产能,不断扩大销售市场。
审核人:董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