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严防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博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联动监管,把好土壤环境安全关。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召开推进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会议,学习《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对博州推进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答疑。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联动监管。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联合会商,及时共享信息,形成联动监管地块清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对9个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督促1家关闭、搬迁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联合组织评审,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