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天然草原2503.3万亩,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6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4.34%。因博州气候干旱,降雨量少,水资源分布不均,加之天然草原超载放牧,长期影响着天然草原植被生长。为切实抓好草原保护管理,博州依托林长制,优化网格化管理,有效解决草原保护缺位问题。
一是优化管护网格,强化资源管护。各县(市)林草局向行政区域内州直属林场、保护区管理部门提供经营区(规划区)内草原及草原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分布、面积、载畜量、所属乡镇村队、管护措施等信息,将各县市19个农牧业乡镇场的59个牧业村在州直属林区范围内的1007万亩草原划分至4个直属林场、3个保护区共计162个管护网格中,由生态管护员负责管理,按照核定的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和载畜量标准,强化日常巡护,对发现的超载放牧、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占用草原、非法采挖野生植物、违法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立即逐级上报村、乡级林长,并报属地县(市)林草局按规处置。
二是统一转场时间,规范草原使用。为科学合理利用草场资源,防止超载过牧和不合理放牧造成草原生态退化,实现草原休养生息和生态修复、牧区生产持续发展、农牧民生活持续改善,博州制定《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引导牧民对春秋草场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结合传统转场时间,明确“3月20日至6月20日,牲畜在春秋草场放牧;6月20日至9月20日,牲畜在冬草场放牧;9月20日至次年3月20日,舍饲圈养”,严格把关核定载畜量,统一执行转场时间,按照既定转场路线和方式,强化牲畜转场的监督,确保了各季节牲畜转场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开展草原修复,提升草原质量。“十四五”以来,博州已累计实施退化草原修复96.87万亩,通过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统筹等修复治理手段,不断提升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生态引水工程,将草原沟存续水从山上引至草原,利用雪水及降水灌溉草原,有效解决草原干旱等难题,项目区域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以上,亩均鲜草产量由185公斤提高至275公斤,产量增长48.6%,实现了由重度退化草场向优质“打草场”的转变。
四是科学调整草场,实现良性循环。博州坚持“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县批复、州备案”程序,在牧民自愿和保持奖补资金不变的基础上,2023年起全疆试点,及时将退化和沙化明显的草畜平衡区及时调整为禁牧区,两年来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累计互换68.8万亩,明确禁牧草原的四至界限、面积、期限等,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确保真禁牧、禁得下、管得住,实现生态和生产统筹、保护和发展兼顾,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一条退化草原休养生息的新路径,助力自治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保障草料储备、推广畜牧机械化、推进规模化养殖、推进品种改良等措施,减少畜牧业对草场的影响。
五是压实林长责任,提升尽责能力。制定《博州林草长制工作规则(试行)》,通过系统宣传、专题培训、实践训练,着力提升县乡村级基层林长林草资源保护的能力、引领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动改革创新的能力、开展依法治理的能力,调动基层林长落实林草长制目标任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乡村级林长熟悉社情民情、林草资源的优势,对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鼓励各县(市)打破草原的乡镇、村队界限,聘请专兼职人员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监督检查。其中温泉县自2012年以来,聘用10名有威望、有责任心的牧民担任草原管护员,负责528万亩草原管护。
审核人:姚书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