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3日上午,自治州、博乐市、阿拉山口市联合开展2024年“3.15”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文旅、烟草等州市两级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12个部门代表60余人参加现场活动,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受邀无害化监销。
8辆装有假冒伪劣商品的车辆在4辆带有标志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车引导下,从博乐市区出发,巡街后前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焚烧。此次活动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农资、医疗器械、烟草等民生领域商品,价值47.39万余元。
开展这次集中销假行动,既是我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一次集中成果展示,也是全州各部门围绕今年3·15活动主题“共筑满意消费”,协同社会各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表明我们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全州各级消费维权部门要以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为契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案件查办,持续推动打假治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信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打假治劣作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聚集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互补作用,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假行动,形成执法打假整体合力,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三是要强化社会共治,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动迸发,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此次的销假行动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全州各级消费维权部门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共筑满意消费”。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