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博州生态环境局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对全州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筛查,动态更新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经全面摸排,在严格核定企业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等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的基础上,对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严格筛选新增和删减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确定62家,其中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27家,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3家。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国家、自治区审核反馈意见,完善2025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名录的最终确定和发布工作。

审核人:刘鑫

【关闭文章】

上一篇:博州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下一篇:博州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3.3%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