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确定工作,经集体审议和网站公示,确定40家企业(单位)纳入博州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于3月31日在博州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本次名单依规将部分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纳入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按程序网上公示、公布。涉及大气环境监管企业27家、水环境监管企业10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2家、地下水环境监管企业1家;其中8家企业同时涉及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行监督,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环保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