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以“三项举措”创新监管模式,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构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体系,累计检查建设项目67个,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有效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秩序。
一是建立“三维联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构建线索交办机制,实现环评审批科室与执法部门信息实时互通;实施数字化预警,依托全国环评管理信息平台,辅以视频监控、用电、用水监控等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大数据筛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发改、住建等7部门开展项目进度会商,前移监管关口。
二是实施“三查三定”工作方法,提升监管效能。查环评审批要件完整性,定企业主体责任;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定整改方案;查自主验收规范性,定监管重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及本级审批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动态监管台账。
三是推行“监管+服务”双驱模式,推动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指导企业完善环评手续;建立“环境法治讲堂”,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67次;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帮助企业提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水平。
今后,博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智慧监管+精准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坚决筑牢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