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针对博乐市边境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博乐市清源工业污水处理厂)、博乐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博乐市清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涉及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污染物持续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督办。
会议通报了博乐市2家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阶段性超标排放问题,明确整改督办要求。博乐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住建部门、博乐市边境合作区及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汇报了整改措施与工作进度,明确了整改时限。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该厂污水阶段性超标排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博乐市分管副市长刘曙光表态,博乐市党委、政府将以此次帮扶指导为契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聘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找准根源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力争2025年5月底之前完成博乐市边境合作区污水处理厂“A2O池”、博乐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深度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新建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博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雷同志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博乐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领导下沉一线精准发力,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质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立足当前,杜绝超标。博乐市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开展问题整治,不得再次出现超标排放。三是着眼长远,帮扶指导。州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主动对接,针对博乐市各项整改措施审核把关,从规划设计、新厂选址、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住建局、清源污水处理厂主要领导,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博乐市边境合作区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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