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博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完善,生态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管护能力全面提升,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一、保护成效
一是优化整合布局,完善保护体系。坚决落实国家与自治区部署,多部门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2年11月完成11处保护地优化任务,编制预案与方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整合后保护地由11处调为10处,总面积612538.27公顷,构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分类体系。精准调出矛盾冲突空间11977.72公顷,调入生态空间39673.66公顷,有效解决空间重叠、边界不清等问题,保护格局更加科学合理。二是精准确权明权,规范资源管理。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全面提取水资源、湿地、草原、森林、荒地资源斑块,依据专项调查查清资源类型、面积、权属及生态要素信息。完成州本级9个登记单元确权登记,总面积1131274.86公顷,其中自然资源占比99.23%,涵盖15877个资源斑块,实现保护地资源“底数清、权属明、空间准、台账全”,为精细化管护、法治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联动执法,严守生态底线。建立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成赛里木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处重点问题和1处自查问题整改并销号。同时,加大博州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线索核查,十四五期间,累计核查点位500余个。四是系统修复提质,筑牢生态屏障。十四五”期间,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累计争取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7239.01万元,完成规划任务的140.62%;实施湿地修复3707公顷、森林抚育5467公顷、森林封育5433公顷、赛里木湖退化草原修复15.73万亩;完善自然保护地管护、监测、防火、救助设施,建成监测点50余处,维修防火道路198公里,新建防火隔离带96公里,科学防控50余种病虫鼠害3.73万公顷。重点推进艾比湖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施盐漠区治理、三北工程六期、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得到提升。
二、面临问题
一是生态修复有待深化,管控精度仍需提升。部分区域生态退化压力未根本缓解,艾比湖湿地因历史围垦、气候干旱等因素,湖水面积萎缩趋势尚未彻底遏制,生物多样性恢复基础仍不稳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局部凸显,旅游开发、新能源项目等建设需求与保护地管控要求存在冲突,如赛里木湖景区部分旅游项目需长期跟踪监管,严防生态破坏、违建、未批先建等问题。二是统筹协同仍有差距,数据贯通仍不充分。当前监管体系在“统”的层面已有设计,但在“贯”的深度上仍有欠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尚未完全打通。生态环境、林草、水利、自然资源及司法等部门间信息壁垒依然存在,高效的“全域生态保护网络”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三是基层保障有待加强,智慧监管尚需完善。博州区域内保护地管护站点覆盖范围有限,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面对广阔的监管区域,现有工作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难以满足精细化监管需求。同时,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尚未建立层面统一、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不足。
三、意见建议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博州林草局对艾比湖湿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一湖一策”治理,实施退耕还湿、植被恢复工程,优先恢复芦苇、柽柳等本土植被,筑牢生物多样性恢复基础。博州生态环境局对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地,明确禁止在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开发和新能源项目;对已建项目开展生态影响“回头看”,对破坏严重的坚决清退。建立生态保护与发展协同机制,推动旅游开发、新能源项目与生态保护“同规划、同审批、同验收”,优先布局低影响、生态友好型业态。二是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州人民政府统筹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协同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生态环境、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范围、标准和时限,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闭环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与联动响应,针对非法开垦、违规建设、偷排偷放等突出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重大生态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提升监管震慑力。三是夯实管护支撑,赋能智慧管控。各相关部门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合理设置管护站点工作人员数量,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生态监测、执法办案等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层管护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和无人机等装备,开展常态化技能培训,提升一线监管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整合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生态破坏行为的自动识别、实时预警和精准定位。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