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博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紧扣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深化“未督先查、未督先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全力做好督察备战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压实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拧紧整改“责任链”。州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对照前两轮中央督察反馈问题及第三轮督察重点,聚焦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梳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精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州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主持召开调度会、现场交办会,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快速推进问题整改清零。
二是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全力推进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水、气、土三大领域分类施策,印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等专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规范有序、落地落细。各县市履行属地责任,州直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层层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三是跟踪督办,防止反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州环委办严格落实上级批示要求,扎实开展督察“回头看”,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明确3月底前完善整改方案、4月上旬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对履职不力、拖延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博州的28项整改任务、66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清零;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督察反馈的9个方面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整改销号,剩余11项稳步推进,31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实现督察反馈问题“无反弹”、信访件“无重复上访”目标。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