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评审会对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共计11人。现对11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退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0909-2318178、2318677)。
附件:2024年3-4月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第二批)
审核人: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