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消费返利涉嫌非法集资的表现方式和特点
1.设立公司以商品返利的形式进行集资。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高于购买价格的价格回购商品或服务。然而,当回购期结束时,公司并未履行回购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
2.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然而,这些平台往往没有与之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3.会员和加盟商上交一定金额的入门费或者变相上交入门费,依靠拓展下线获得利益;或要求交纳“保证金”,通过发展渠道、瓜分“保证金”以获取报酬;有的通过网站后台,由会员自由充值,然后按照百分比分期返还。这些资金往往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风险,有卷款跑路的风险。
二、博州处非办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冷静识别“消费返利”骗局,牢记以下几点:
1.凡是宣传购物享受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的,不要参加。
2.凡是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得提成的,不要参加。
3.凡是没有实体经营场所,购物没有实物商品交易,代销商品后返还收益的,不要参加。
三、对发现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避免更多群众上当受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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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处非办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