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6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严格筛选审核、自治区住建厅初审,并经征求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同意后,现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㈠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㈡博乐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㈢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先进个人
㈠祝培新 博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㈡苏克巴特阿拉山口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㈢黄 超 温泉县住建局副局长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内容需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电话:0909—2319319。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