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博州卫生健康系统在此次评选中取得佳绩,共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荣誉,充分展现了博州卫生健康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与使命担当。
荣获“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名单如下:
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荣获“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名单如下:
段刚峰 博州蒙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副主任医师
热合米丁·艾买提 博州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骨病科住院部主任、主任医师
李 萍 博州精河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主任医师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博州卫生健康系统的杰出代表。他们在疾病预防、基层卫生、民族医药发展、专科能力提升等方面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生动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彰显了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这份荣誉,既是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成效的认可,也是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鞭策与激励。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州卫生健康系统要以先进为标杆,见贤思齐、比学赶超,进一步坚定信念、锤炼本领、优化服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推动博州卫生健康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守护各族群众健康、建设健康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核人: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