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博州国资委
2018年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博州国资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oz.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州国资委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资委综合科)联系,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州直单位综合办公楼1号楼3楼,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9598。
一、概述
2018年,博州国资委按照州人民政府政府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㈠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专题听取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由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内容上传;各科室及时提供与本科室业务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年,选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的“自治州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有力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㈡ 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国企国资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了《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和监管企业定期报送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上网范围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要求,专门将公开属性标识嵌入发文审批单和公文起草模板,组织开展了专门业务培训,从严进行发文审批,推动了公开属性标识工作有效落实。
㈢ 加强审批,确保安全。目前,自治州国资委主要依托自治州政务公开平台和新浪微博“博州国资委”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在不断推动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大保密工作培训力度,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保密工作培训,开展计算机保密自查工作,同时对拟公开的信息通过拟办人员初核、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等程序进行从严审批,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博州国资委利用“博尔塔拉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0条,其中:工作动态208条,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及信息62条,企业动态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博州国资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博州国资委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博州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对有关内容解读不够;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得多,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渠道公开得少,工作推进不够平衡。
2019年,博州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努力加以改进,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我州政务公开平台对外宣传介绍我州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情况,为州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及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信息参考。一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府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公众关注事项,不断深化行政决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图片、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满足群众关切。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开展企业信息公开,提升服务社会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办理流程,建立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培训教育全覆盖,调动各科室积极性。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引导各业务科室之间加强协同与联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