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oz.gov.cn)“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州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楼4号楼7楼;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860。
一、概述
2018年,自治州民政局始终以为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中心,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负责统计上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有效保障了必要的经费支出。
(二)开展“互联网+寻亲”新模式,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截至第三季度,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28人次、站外救助319人次。为3人成功寻找到亲人,推进试点探索临时救助点设立,先后在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设立了临时救助点,将救助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为9名精神病人和1名未成年长期滞留人员安置落户,并持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活动。
(三)围绕总目标,突出抓好“双集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印发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政发〔2017〕64号)精神,持续做好“双集中”工作。落实“双集中”工作以奖代补资金150万元,下拨“双集中”机构建设资金230万元、照料护理补助资金87万元。全州实施“双集中”的社会福利机构5个,其中:县市中心敬老院(综合福利院)3个、儿童福利机构2个;供(收)养机构现有床位536张,其中:“五保”老人供养床位361张,儿童福利机构床位175张。截至第三季度,全州有农村“五保”老人408人,其中:集中供养249人,占61%;全州有孤儿199人,其中:集中收养109人,占54.7%。供(收)养机构运转正常,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和孤儿都实现了集中供(收)养,在院“五保”老人和孤儿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高,对院外“五保”老人和孤儿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增强政务透明度,健全公开属性确认制度。在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落实公开属性确认环节,主动公开属性的正式文件,均规范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通过规范办理程序推进各科室、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和发挥作用。2018年上半年,对全州社会组织262家进行了年检,检率达97.8%。完成了273家社会组织统一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州直11家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良好占73%,一般占27%,抽查结果在博州民政局网站、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为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党员、困难家庭、贫困儿童等65人次1.4万元。
(五)围绕总目标,突出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州民政局印发了《自治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博州民发〔2018〕50),坚持问题导向,从5月底开始共分四个阶段,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全州现已排查农村低保对象9646户17696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095户1868人。截至目前,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562户15809人420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9616户17696人3211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心助养”补贴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困难家庭生活质量,编实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的安全网,根据自治州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心助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7〕17号)精神,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从2018年1月起调整提高自治州“安心助养”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每月提高1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310元,并同时下达自治州2018年财政预算补助资金110.7万元。现全州共有“安心助养”补贴对象595名,今年以来发放补贴资金160余万元。三是全面完成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标扩面工作。牵头制定并提请印发《自治州城乡困难群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博州政办发[2018]8号),全面推行城乡困难人员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资助范围,确保医疗救助真正实现覆盖全体困难群众,同时将个人缴费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50元。2018年,民政部门已资助6381名农村一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入资金95.72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82人次,资金支出82.12万元。五是积极开展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快捷精准发放到位,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8〕58号)要求,自治州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及时转发有关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特困分散供养资金、孤儿分散收养等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实行。截至9月10日,全州社会化发放率达96.15%,累计发放资金1204.96万元。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组织保障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廉政措施,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决维护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自治州民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94条,政策解读类3条,提案建议类5条,社会福利类33条,社会救助类18条,婚姻服务类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自治州民政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未收取有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自治州民政局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州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和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业务或者公开的不及时,或者公开的不细致;二是存在公开资料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民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考核力度,确保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保质保量。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资料和档案,使每一次公开活动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四是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