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现编制博州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在博尔塔拉政府网(网址:http://www.xjboz.gov.cn/)的政务公开平台(司法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博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综合楼4号州司法局,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4049,传真:0909-2313177。电子邮箱:bzsfj123@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主动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州司法局网页、法治新疆博州网页和“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及自治区、州主流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展现了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重点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㈠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局办公会和干部职工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系统工作体系。同时,切实抓好县(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及时筛选质量较好的信息上报相关部门,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㈡ 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州司法局《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10项相关制度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准确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由信息员上传,经审核员、审发员层层审核后发布,对重要信息,则报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有效避免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全局信息均做到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㈢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在州局网页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重点说明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
2.推进“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公开。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及时公开州局对口帮扶贫困村工作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及时公开州局针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顾问专业服务、推进涉企人民调解等方面内容,主动帮助企业防范重大风险。围绕巡察整改及时公开整改信息,主动反映整改过程及成效。
3.推进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定期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州局网页公开司法行政活动开展情况,公共法律服务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协办州政协委员提案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州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2669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1条,工作动态340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信息3条。法治博州微信平台共推送各类信息1403篇,微博平台共推送各类法治信息452篇;“法治新疆”官网博州站点共推送各类法治信息469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质量不高、政策解读文件较少、民意征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将继续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办理能力,提升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水平,确保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合法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制度引领,通过不断实践和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州司法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