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平台查看。
一、概述
2018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州政务公开办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立足岗位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工作体制,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在推进“决策公开”方面,一是积极落实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在公文报批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均标识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全局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推进“执行公开”方面,将自治州党委、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工作考核目标作为出发点,及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任务落实措施,深入掌握各类工作进展。根据各类督查任务,分类制定督查工作细化表格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地开展督促检查。
在推进“管理公开”方面,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做到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逐项明确项目名称、权种类别、实施依据等。目前,已调整权责清单为5项,并按照要求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公布。积极与自治州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将我局2017年调整事项进行了更新。
在推进“服务公开”方面,将各许可事项统一由大厅集中受理,在局机关内部按程序流转,按时限要求严格在网站、局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等进行了公示。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65件,全部事项均按照要求办理。
在推进“结果公开”方面,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应用,结合全局业务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和整合,按要求完成栏目设置7个。认真做好信息上传等工作,强化各业务科室责任,每月保质保量完成了信息上传任务,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18年,政务公开平台上传信息497条。
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全州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相关事项的公开工作和全州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的公开,严格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督促各县市及时公开住房保障有关内容,确保保障房分配、入住都能严格落实要求,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在安居富民工程中,各乡(镇、场)申请建设的安居富民房按照“申请一户、批准一户、建设一户”的原则上报县(市)批准备案。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州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8019户(博乐市1434户、精河县5656户、温泉县929户,其中“四类人员”建房计划任务1068户(博乐市320户,精河县430户,温泉县318户),已如期全部完工。
二是加大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将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在县市政府网站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分配不公问题的发生。安居富民工程相关信息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管理信息系统中全面公开,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录入电子档案信息,公开了农户基本信息、资金补助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农房改造前后的结构图片、完成图片,确保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州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5143户。其中,博乐市1543户,阿拉山口市50户,精河县2800户,温泉县750户。各县市结合实际,采取货币补偿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方式,积极稳妥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共计签订征迁协议5143户。其中,博乐市签订协议1500户,完成任务的100%;阿拉山口市签订协议50户,完成任务的100%;精河县签订协议2800户,完成任务的100%;温泉县签订协议750户,完成任务的100% 。续建安置住房1150套,已全部竣工。。
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定期赴县市开展督促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及分配入住等情况,在不断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以自治区群众工作督导组在博州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住房质量问题为重点,认真组织人员对全州安居富民工程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形成整改通知书下发至各县市,提出限时整改要求,确保了各项问题尽早解决。在安居富民工程中,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也作为年底考核的主要指标,各县市实行电子档案专人管理、专人录入,分类信息全面覆盖,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自治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纸质档案建档、电子信息档案录入均达100%。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全行业、全方位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累计完成117家建筑业企业信息入库。深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累计监督建设工程323项,面积163.6万㎡,排查整改隐患980处。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去库存工作成效显著。全州房地产市场库存面积65.02万平方米,预计住宅去库存周期约10.5个月,低于自治区要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稳定在18个月的要求。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完成进场交易200项,交易额16.61亿元。工程造价、劳保统筹、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有序开展。
五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随机抽查作为住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及时制定了《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二是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抽查事项,建立“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三是完善抽查机制,确保抽查实效。确定科学抽查方式。制定严格的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一次性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全面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要求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取过程、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了责任可追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7条,其中文件92条,行政职权类公开数53条,工作动态类公开数352条。公众浏览次数65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内容及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