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食药监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7年以来,州食药监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㈠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列入领导分工,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和机关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㈡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平台
在办公场所设立了局党务、政务、廉政文化公开栏,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网上投诉举报平台、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解答群众投诉、咨询,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简报、专刊等形式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并公开相关办理结果;结合“全国药品安全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宣传;开通“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完善“博州食品药品监管”微博,重新升级改版 “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时将工作动态、公告、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政府信息内容予以公开,提高了办事和服务效率。
㈢把握工作重点,完成公开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对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对局政府网站改版进行自查,清查公开信息,做到逐条规范发布。根据职能和人员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017年,我局机制健全,人员及设备保障到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政策公开
1.重大决策预公开。局党组坚持“三重一大”组织原则,凡涉及人事、财物、重大建设项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防止决策失误,我局采取预先公布决策草案,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2017年,我局引进2名高层次干部(研究生学历)、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过程均符合重大决策预公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2.会议开放。2017年,我局按季度召开4次药品监管联系会,均邀请全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代表列席会议,累计邀请240余人参会。召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时,邀请退休党员、服务对象15人出席,将议题公开,受到群众好评。
3.政策文件集中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有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稽查打假等六大方面内容。其中,机构概况包括州食药监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包括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通知公告,包括药监系统公告、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工作动态,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稽查打假,包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情况。2017年,公开政务信息231期(次),行政处罚信息12期,各类行政许可79次。社会公众也通过12331专线对所需信息进行咨询,取到了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良好效果。
㈡重点领域
1.发布权责清单98项。对各种权利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权利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其中行政处罚7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许可11项,其他类4项,均已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2. 财政预决算进行公示。公布了部门预决算说明及表格;2017年,财务列支及“三公”经费情况为: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与2016年基本持平,经费支出1.3万元,其中召开2次大型会议支出4000元;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3. 减税降费情况。我局共有11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GSP认证”和“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2个项目,依据《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标准的批复》(新计价费(2004)928号)执行收费。
4. 扶贫工作。2017年为小营盘镇青得里浩特呼尔村翻修村民活动中心、修建围墙、整理排水渠等实事好事100余件,累计筹措各项资金150万余元;推进小营盘镇青得里浩特呼尔村党员干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结对帮扶村民51户,干部认亲结对率100%。
㈢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对全局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设立了信息政务信息公开栏,将各科室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公开。重新升级改版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并将职权分解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开。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违法案件稽查,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做好 “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完善“博州食品药品监管”微博,认真对待网民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积极参与州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并就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给予答复。
㈣依申请公开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和行政诉讼,无行政复议和申诉。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㈤保障监督机制
2017年伊始,局领导就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人员讨论,修订完善了《州食药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州食药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州食药监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网上公布了我局行政职权情况及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及业务办理程序,明确执法职权、确定执法岗位,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全程监督。2017年,我局未出现有案不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公开的信息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强化,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以公开、规范为主导,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可能发生的泄密事件,消除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发布、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为保障全州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