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01月29日 1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团结路78号;邮编:833400;电话:0909-2222020;电子邮箱:aikeranmu@bez.xjaic.gov.cn。

一、概述

2017年,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博州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科室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各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博州工商局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坚持各科室主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采取设置政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系统,建立红盾信息网,开通热线电话,印制“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化虚为实”。四是不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同志们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工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工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五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长审批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六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七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通过主流媒体、报刊、新闻发布会及网站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7年,博州工商局共主动公开信息7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公开1条,政策法规类公开12条,行政决策类公开20条,工作动态类公开40条。

博州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中介机构共136家,其中代理性中介机构包括:提供会计、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运输代理服务等中介机构78家,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包括:咨询、信息、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中介机构58家。我局通过QQ群、微信群、工商免费短信点对点的发送信息、打电话、制作动画演示及讲稿等多种方式对中介机构进行宣传中介机构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开展为期3个月的《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密集宣传,在全州掀起宣传条例的新高潮,为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依托监管服务责任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场开办单位、行业协会等管理服务类市场主体的联动,督促中介机构按时参加年报报告公示;与有关部门协作,通过资源共享进一步摸清底数;将中介机构纳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为了做好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将登记的中介机构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当中。对中介机构实行信誉评定,对诚信中介机构实行守信激励机制,对失信中介机构实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的违法中介机构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取缔其经营资格。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 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对博州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四是开通单位政务微博和个人政务微博较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适应新形势执政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方便快捷、传播迅速的优势,适时开通单位政务微博。定期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和博州工商局最新工作动态、消费热点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受理和答复工商业务咨询。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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