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博州统计信息网”(http://tjj.xjboz.gov.cn/)“公开目录”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1号综合办公楼;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482。
一、概述
2016年,博州统计局认真贯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目录建设。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设置。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要求,细化“政策法规”“决策公开”等目录,并充实了相关信息内容,并认真做好博州统计局权责清单的审查上报,并按照要求按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权责清单。二是改版门户网站完善有关功能。科学设计,完善局门户网站版块和相关功能,使网站更美观、便捷、实用。三是加强与各类网站的联系互动。将他们发布的有关统计数据信息,及时转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陈列最新统计信息资料,无偿提供服务对象阅读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8条。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法规类3条,行政决策类20条,行政执法类2条,应急管理类2条,工作动态类54条,公开统计公报3期、统计法制信息32期、统计快讯47期,统计工作54期,公告栏4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博州统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博州统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2016年,博州统计局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州统计局办公室承担州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2人。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可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完成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充分体现政务公开的政治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加学习,增化意识,长抓不懈,使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常规。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种硬件设施,使政务公开工作走向正规化。
四是投入资金,建立博州统计微信信息平台,初步建构立体统计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