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畅通政府和群众双向沟通渠道,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会议多次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局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任组长,由两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受理、报送、发布等具体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修改完善博州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逐步形成办公室牵头、业务处室参与、专人组织协调、层层审核把关的工作局面,调动了全局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强化平台建设。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议、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办公楼宣传栏公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企业需提交的材料”等重要信息,为企业和群众前来办证办事提供了便利。为进一步方便信息查询,我局还在业务处室设置了信息查询处,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等张贴于公示栏。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博州邮政管理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动态信息等专栏,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补充。同时,在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各类重要工作动态。
(四)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利用邮政管理系统新闻宣传会议、新招录公务员入职培训等机遇,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全年共培训人员10余人次。要求局机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的自学,特别是要求具体负责人员必须做到熟知熟用,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坚持便民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将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监督投诉途径等基本信息,邮政行业相关政策规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人事任免、廉政建设和党建动态,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提供邮政基本资费表、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快递企业名录、快递服务价格查询、禁限寄物品目录、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集邮市场名录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
(二)坚持行政审批项目公开。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屏和宣传栏,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企业需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及时公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查询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截止2016年12月,我局累计公开局领导讲话7条,行业政策类52条,行政执法类53条,统计数据及分析类28条,人事与财务管理类41条,党建工作与行业文明61条,工作动态61条。办理了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的相关信息,局长信箱收到1份信,并及时回复。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务公开的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
四、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举报咨询建议情况
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没有因政务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举报、咨询和建议。
五、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答复情况
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未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
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共受理47起消费者申诉,有效申诉21起,其中9起时效延误问题,5起快件丢失损毁问题,7起投递服务问题,目前均已处理完毕,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919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博州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也不够全面和丰富。2017年,我局将在州政府和新疆邮政管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邮政管理工作的知晓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制定和完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对与群众及服务对象利益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实现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的沟通协调,研究推进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调研,加强信息公开硬件设施配置,严格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构建齐抓共管、长效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落实“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同时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经费支出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