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自治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博州党办通字〔2024〕7号)和《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博州党办通字〔2024〕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为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二、出台该《方案》的意义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深入开展诚信政府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利于解决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等问题,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
㈠明确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㈡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一是畅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博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等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受理、归集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二是加强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针对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
㈢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一是加快政府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建设,将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项协议、承诺、合同以及其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二是积极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措施。三是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按规定及时修复失信记录,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㈣政务失信治理和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清理。一是加强政务失信治理,严格履行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约定义务。二是加大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力度,出台《自治州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确保2024年底台账内欠款全部清偿完毕。三是高效办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依法加快办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开展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债务案件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生效判决。
㈤构建崇善守正的“博州诚信”。一是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统筹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诚信建设,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二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围绕劳动用工、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大对诚信典范和失信案例的宣传力度,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咨询单位:博州发展改革委
解读责任人:张培华
咨询电话:0909-2318651
审核人:孙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