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秋冬季节气温降低,学生集中乘车增多,车辆超员、违法载人等涉学生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上升的实际情况,博州公安局机关坚持“四管齐下”,切实做好秋冬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涉及学生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一是定人定岗压责任。博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交警大队为单位,落实对辖区内重点学校定中队、定民警、定岗位、定职责等“四定” 责任制,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充分发挥“护学岗”作用,全力护航广大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二是紧盯源头除隐患。动态排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以及校车驾驶人年审等情况,隐患车辆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杜绝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针对近期辖区雨雾等恶劣天气频发的实际,各级交警部门组织专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实地排查,对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夯实安全基础。
三是严管严控净秩序。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突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超员、超速、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黑校车”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并坚决取缔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营运客车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发现违法违规即时处置,同时抄报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备案,保持对校车及接送学车辆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四是宣传教育提素质。组织民警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讲解交通案例、发放安全宣传册等积极宣传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开展专题教育,充分利用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强化对学生特别是中学生的警示教育,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防止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同时,联合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全责任,教育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超员载客、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轻型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结合“大手拉小手”、“知风险会避险”及“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审核人:董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