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温泉县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及随迁子女转学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10日转学报名:2024年8月12日-8月23日。
二、报名条件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后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2. 各中学七年级接收对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3. 转学报名对象为二至八年级来温务工、随迁及乡镇场在县区购房人员子女等。
三、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温泉县所辖区域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扎勒木特乡及昆得仑牧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温泉县初级中学入学;呼和托哈种畜场、塔秀乡、哈日布呼镇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哈日布呼中学入学。其它各义务段学校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招生。
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顺升学的学校,保证教育机会公平。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四、报名材料
1.户籍材料: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第一类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第二类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温泉县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及契税发票;第三类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3.所在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4.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具体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咨询电话:0909-8222553
温泉县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8222553、8222217 。
审核人: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