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

2024年秋季学期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05日 13:11  博乐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中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及博乐市以外来博随迁子女转学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8月10日

转学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月23日。

二、招生片区

(一)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1. 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第七小学(锦绣小学一分校)+第十中学(原为第二小学,锦绣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集团校锦绣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锦绣小学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七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十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2. 博乐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第一小学+第九小学(第一小学一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集团校第一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第一小学片区:以第一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前进路以南。

第一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九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前进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第一小学二分校片区:原第五小学与第六小学合并,自2024年8月不再招收学生。


3. 博乐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第六中学+第三小学(第六中学一分校)+第六小学(第六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集团校第六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第六中学片区:以第六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建国路以南,东至205线以西,南至博河以北(含八一路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三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光明路以西,南至建国路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联通路以南;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六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南至联通路以北,北至北外环以南,东至东外环以西;第五师房产除外。

4.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第九中学+第八小学(第九中学一分校)+第二中学(第九中学二分校)+汉博中学(第九中学三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集团校第九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第九中学一分校片区:以第八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片区内适龄儿童。

第九中学二分校片区:以第二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博河以南,温泉路以北片区内适龄儿童。

第九中学三分校片区:以汉博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温泉路以南片区内适龄儿童。

(二)乡镇场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博乐市小营盘中心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招收所在乡镇场适龄儿童。

(三)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区小学

青得里镇中心幼儿园对口直升第六中学;冬都顾力木图村幼儿园、基建队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一小学;青得里中村幼儿园对口直升至第二中学;昂崩那巴格村幼儿园、托郭生布呼村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三小学;夏布尔塔村幼儿园对口直升锦绣小学。

补充说明:青得里镇7所幼儿园毕业幼儿,符合市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可先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

(四) 市区、乡镇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

第一中学教育集团:

1. 博乐市第一中学招收第一小学、第九小学毕业学生;

2. 博乐市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毕业学生;

3. 博乐市第八中学自2024年秋季不再招收对口直升小学毕业学生;

4.博乐市小营盘中学招收小营盘中心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小学毕业学生;

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5. 博乐市第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学生及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毕业学生;

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6. 博乐市第九中学招收第八小学毕业学生、内初班学生;

7. 博乐市第二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学生;

8.博乐市汉博中学招收锦绣小学、第七小学毕业学生;

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9. 博乐市第十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学生;

补充说明:

10.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小学毕业学生监护人在市区购房或租房的,可按居住地就读初中。

三、报名方式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各小学根据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由集团校根据学位进行分配,第一批招收户口在学区内且购房居住人员子女,第二批招收在学区内购房人员子女,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招收情况,第三批招收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分校就读。

(二)各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各中学按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的原则进行招生。

(三)转学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8月12日—8月23日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成功后,由博乐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学位情况,按照有位就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学。

四、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不得跨学区招生,每班宜在42人左右(不超过45人)设置教学班。初中七年级不得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学生,每班宜在46人左右(不超过50人)设置教学班。

(二)市区学校(包含第五师中学和第五师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及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三)博乐市以外来博随迁子女转学网上报名成功后博乐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转学通知下发到相关学校,由相关学校再次核实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及时安排学生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

五、报名材料

1.户籍材料: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第一类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第二类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博乐市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及契税发票;第三类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3.所在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4.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具体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六、咨询电话及招生计划

博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2286674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七、执纪监督

博乐市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2286743。



博乐市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审核人: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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