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教育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制度保障,明确工作。常态化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和调研工作机制,对全州社会用字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社会用字管理制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中,依法履行行业规范、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有效提升全社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党政机关等领域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达标工作,2023年以来,全州累计测试5.1万人次,其中党政机关等领域工作人员1.8万人次,全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达标率达100%。
二、创新培训模式,注重分类施教。一是创新开设“中心课堂+村队分会场”,设立农牧民夜校分课堂220个,“中心课堂”分课堂246个,开展培训5440期,覆盖群众16.28万余人次,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790期9.8万余人次,常态化在学5855人,实现重点群体全覆盖。二是依托县市技工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10736人次,鼓励企业务工人员培训2000人次,提升农牧民口语表达水平,增强在生产生活中的使用能力。三是组织举办全州中小学非教学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期160余人,通过集中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方式增强教职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全州少数民族教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三、提升评估实效,夯实语言基础。一是全面推进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自治州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各县市教育局分批组织开展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评估,截至目前,测评900余人,达标率94%。二是认真完成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州、县(市)级管理员、调查组长、调查员等调查工作队伍,完成13名调查员系统录入注册和精河县抽样村(社区)11246户录入上传,根据国家抽样村(社区)户名单进行入户调查600户,提前完成了调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四、推动家校社协同,拓宽普及广度。一是持续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成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强化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衔接,推进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逐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025年全州高考本科上线率80.53%,较2024年提升1.18%。二是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全州遴选10名学员参加自治区学前儿童教育师资培训,组织13所幼儿园1898名幼儿开展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监测工作。三是强化提升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集中强化培训和模拟测试,利用普通话测试言鸟APP开展普通话能力测试,截至目前,2023级学生达标率78%,较年初提升3个百分点,2024级学生达标率82%,较年初提升13个百分点,2025届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达标率100%。
五、创新工作方法,营造学习氛围。一是深入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学普达人评选、“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活动为载体,“以活动促普及、以普及传文化”覆盖学生、职工、社区居民等多群体,累计开展活动688场次,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制发宣传品1.27万份,发布稿件90余篇(条),12部作品荣获自治区级荣誉,评选州级“学普达人”6人,1人被评为自治区级“学普达人”。有效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了良好推普氛围。二是举办青年手拉手“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赛;开展“石榴花·小手拉大手·全家一起学”活动180余场次,覆盖500余户家庭,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家庭化、日常化、生活化。三是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积极引导结亲干部与亲戚共同参加“我和亲戚共同学习国通语”活动,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宣讲内容,分层分众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参与7000余人次,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六、加强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州级抓统筹、县级抓协调、乡级抓管理、村级抓落实”,健全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构建自上而下、层层带动的责任体系。州县组织、宣传、统战、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配合,统筹抓好培训人员组织、宣传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保障学员、师资、经费、场地、教材“五到位”。二是认真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名称翻译工作,全州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门牌、公章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今年以来,审核机关单位门牌45个、公章105个、街面商铺牌匾545个、道路指示牌、广告牌157个;开展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检查5次,发现问题12件,均已立查立改、整改到位,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各行业,进一步净化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
下一步,博州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自治州语言文字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依托县市技工学校平台和农牧民夜校,加强对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产业园区务工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加大社会层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奋力开创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审核人:陈新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