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以来,博州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持续强化宣传增强法治观念。一是各县市每年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举办培训班,学习《民法典》,让婚姻登记员清楚办证流程。三是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与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相结合,与宣传优生优育政策等相结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
持续完善制度加强登记管理。各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相继完善了《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婚姻登记员守则》、《婚姻登记机关职责》、《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印制了婚姻登记告知单、补领婚姻登记证告知单。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使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
持续规范场地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市按照辖区人口、工作需要规范建设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了婚姻登记公开栏,将婚姻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婚姻登记的条件与程序,婚姻登记员的职责、办公时间、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派出学习和集中培训方式,强化对婚姻登记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其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了“三个”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当事人满意度100%,政风行风评议满意率100%)。2024年,全州办理婚姻登记3583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402对。
审核人:敬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