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民政局,州直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自治州民政局将开展州直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民政局结合此通知要求下发本级社会组织年检通知。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年检材料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登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s://www.xjboz.gov.cn/zwgk/gkpt/mzj/gksx/bmxx.htm)下载年检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按照年检分阶段时间表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三、年检要求
㈠严格遵守报送时限。各社会组织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完成材料报送。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1日0时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线下补报。
㈡依法履行审查职责。请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所属社会组织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同时根据(附件1、2)相关要求,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所属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的“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初审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
㈢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社会组织必须先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获得初审意见后,方可通过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各社会组织须对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或隐瞒情况。填写内容将作为年检结论、监督管理、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㈣提高年检工作实效。自治州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了解等方式,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结论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全州性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全州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2025年度州直社会组织年检分阶段时间表
自治州民政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