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依委办发〔2019〕3号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自治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驻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依委办〔2019〕9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第十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宣传重点
㈠ 重点宣传宪法。结合正在开展的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和“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重点宣传党中央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观念,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㈡ 重点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综治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总目标意识和反恐维稳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与“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㈢ 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自治区、自治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大力宣传精准脱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家庭观、教育观,促进基层群众生活不断改善。
四、任务安排
㈠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县(市)要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人员和法治宣讲队人员,各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要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讲座、专题辅导、巡回宣讲或以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集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
㈡ 普遍开展基层法治宣讲。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驻村管寺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下沉包村干部、结亲干部、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将宪法法律作为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和“访惠聚”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的重要内容,向基层各族群众开展一次宪法法律宣讲活动,确保村(居)民普遍接受一次宪法法治教育。同时,还要广泛开展入户讲法、送宪法宣传资料或书籍进万家等活动。
㈢ 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县(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宪法法律专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与自治区统一开展的以宪法、国家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无纸化答题活动和“法治博州”微信平台开展的宪法、国家安全法有奖答题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律专家、学者或单位主要领导以法治专题讲座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辅导,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㈣ 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全州各类学校要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一次宪法法律主题班会,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升国旗讲宪法、以案释法和主题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㈤ 深入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全州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要用好各媒体现有专栏专题,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重要版面、频道频率的重要新闻栏目中,做好宣传月期间重要活动报道。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站和新媒体,积极做好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获奖作品(下载网址www.legalinfo.gov.cn)的推送,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
㈥ 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各县(市)各单位要结合“在公共交通场所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宪法进宾馆”活动,在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等交通场所和宾馆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地方张贴、悬挂法律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交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和宾馆、酒店各类显示屏、电视、电脑中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在公交车站、乘客等候区和宾馆、酒店的公共场所摆放法治宣传资料,推动形成宪法法律宣传高潮。
㈦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博州治办〔2019〕2号)要求,尽快建成一批以法治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工作要求
㈠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活动,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㈡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专栏、“两微一端”等载体,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从群众需求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㈢ 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各部门将宪法宣传月活动总结于5月5日前上报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丁兴蓉 231364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