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依委办发〔2019〕10号
各县(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博各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新依委办〔2019〕14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全国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了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为确保博州征集报送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组织参加征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治日报社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4月15日—8月15日为作品征集和各地各部门初评阶段。
第二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为各地各部门报送阶段。
第三阶段:2019年9月1日—10月1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
自10月至12月,获奖作品司法部将择优在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及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有关电视台等媒体及大型普法活动中集中展播宣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形成高潮。
四、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㈠ 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㈡ 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五、作品要求
㈠ 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㈡ 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㈢ 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㈣ 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㈤ 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参赛方式
㈠ 各县(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县(市)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的优秀作品报送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㈡ 州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可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初评后,报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㈢ 司法行政系统、网信系统的参选作品统一从各县(市)推荐,不再单独推荐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㈣ 具体要求可登陆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
nfo.gov.cn/)“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
七、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法律实务部门、宣传部门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1000元)。
八、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比赛的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㈡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请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广泛动员,积极创作并报送作品。各县(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报送作品不少于2部,自治州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荐上报的作品不得少于1件,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作品和推荐表(附件),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等形式,报送至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自治区推荐报送。
各县(市)、各单位(部门)报送情况将作为2019年度依法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丁兴蓉,2313640、18997771986。
附件:作品推荐表
附件
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作品推荐表
联络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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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7月31日前将此表及作品报送至邮箱:或邮寄至博州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机关综合楼4号楼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博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