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老年群体幸福晚年,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要求,博州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聚焦老年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以法治力量为“夕阳红”保驾护航。
1.开展专项法治宣传,以普法服务护老。将敬老月宣传列入依法治理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内容,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城镇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局科室工作人员在福利院及社区重点向老年人群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活动中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及宣传品600余份。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以平台服务便老。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各阵地设置了老年休息区,放置放大镜、老花镜等助老设施,有条件的设置了老年无障碍通道、卫生间设置安全把手、坐便器等方便老年人安全使用,各服务机构针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博乐市依托法务中心和“云视讯”咨询平台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以与专业律师、法官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视频咨询,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3.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以优质服务援老。对寻求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原则,简化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等便捷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端口前移。为各养老机构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养老院的老年人提供适老型法律服务,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提供法律援助相关的免费法律咨询和预约办理通道,实现法律服务端口前移。今年以来已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免费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14人次。
4.优化公证便民措施,以公证服务惠老。对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为老年人开辟公证绿色通道以及上门服务等多元化方式。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除首次遗嘱公证服务费。针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精河县公证处依据相关标准给予了公证费用的减免政策,确保他们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已为老年人办理公证158件,免费上门服务11次,累计减免公证费、咨询费3650元。
5.指导公益法律服务,以公益服务爱老。积极倡导律师开展对老年人的公益法律服务,引导律师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组织法律顾问定期深入周边养老院开展法治讲座,并为老人们解答各种法律问题;组织律师到街镇、村居开展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讲座和义务法律咨询,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参与化解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应调尽调,重大、疑难纠纷,做到及时上报,组织力量集中调处。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27件。
审核人: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