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四川科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248DD2B
法定代表人:王庞惠
身份证号码:510781********2574
单位住所地:四川省江油市城区太白中路金鹏现代城1栋6楼17号
经查,你单位通过劳务分包承建的博州温泉县呼场至G30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存在未依法支付辛勇、王德树、王德清、何自昌、陈硕、王荣田、罗俊、谭顺林、雍川等37名农民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的工资共1834850元。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6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博州人社监令字〔2023〕第34号),但你单位收到上述文书后逾期仍未履行。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现我局依法拟作出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王庞惠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决定,列入期限为3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如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王庞惠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如你单位在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人:郭超、赵娟娟
联系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联系电话:0909-2318179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审核人: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