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方面,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亟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和落实措施。2024年,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40.58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9万人,个人养老金开户54245人,缴存金额1138.5万元,缴存人数6546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495人、2016.39万元。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㈠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我国全面实施。通过税收优惠、产品创新等举措,鼓励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形成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障格局。我州各级商业银行网点目前已全部开通相关服务,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成效:一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逐步完善,参与人数稳步增加,增强了个人养老储备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日益丰富,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提升了养老保障的可持续性。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了中高收入群体的参与积极性,为养老保障体系注入了市场化活力。
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就业形势变化,国家逐步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保障体系,并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时效性。我州各级社保经办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深入开展“人社服务进万家”活动,持续宣传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致力于提升我州居民政策知晓率。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主动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引导各方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成效:一是失业保险覆盖面显著扩大,更多劳动者在失业期间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有效缓解了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促进了社会稳定。三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相结合,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㈠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一是参与率偏低,目前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仍以中高收入群体为主,低收入群体参与度较低,普惠性不足;二是产品同质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难以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三是税收优惠力度有限,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的吸引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㈡失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一是覆盖范围仍有限,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尚未纳入失业保险体系,保障存在盲区;二是保障水平偏低,部分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生活成本不匹配,难以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再就业服务不足,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较大;四是宣传和公众认知不足,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政策内容和参与方式了解有限,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参保意识薄弱、缴费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三、期盼与建议
㈠优化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设计。一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针对低收入群体设计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其参与积极性;二是丰富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普惠型、定制化的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㈡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将新业态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更多群体纳入失业保险体系,消除保障盲区;二是提高保障水平,根据各地生活成本动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㈢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协同发展。一是加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协同发展,形成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推动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撰稿人:吉赛旗,联系方式:13779014668
审核人: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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