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将博州汇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鑫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县银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列入自治区2022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近期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新疆银保监局,根据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年审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更新确认了2022度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本次动态调整更新名单,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的年审情况及绩效考评结果为基础,充分考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本微利、支小支农的准公共定位,对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进行分析,认真筛选审核出全疆31家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且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自治区2022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此次博州3家融资担保公司被纳入自治区2022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有利于助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风险把控,有利于用好用足政策红利,不断提升担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关注担保业务高质量发展,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主体融资难题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财政厅还将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继续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的动态管理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原则,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风险防控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对积极扶持小微“三农”融资、切实降低担保费率的机构,及时纳入名单,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审核人:那生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