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博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博州党办发〔2020〕号)文件精神,打造以合作社养殖为基础、标准化规模生产为重点、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为支撑的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联农带农机制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绿色畜牧业集群化产业化发展,推进自治州乡村全面振兴。
一、积极谋划项目,推进产业化进程
积极配合州畜牧兽医局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抓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项目。
㈠完善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一是连续两年(2021-2022年)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一般政府债券资金13500万元用于产业化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博州党办发〔2020〕号)文件精神,给予从州外购置良种能繁母牛(西门塔尔、安格斯和新疆褐牛)财政补贴5000元/头、4000元/头和3000元/头不等的财政补贴共计2079万元(州级财政补贴与博乐市、精河县为0.4:0.6,温泉县为0.5:0.5),同时给予养殖(合作社)大户不超过3-5万元/户财政补贴。三是在落实国家30%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县市财政追加20%用于支持畜牧业机械化。
㈡加强保险服务。增加险种,针对产业全程易发风险开发集农业保险、财产保险、意外健康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信用保险为一体的组合型保险产品。2022年全州养殖业政策性保险承保任务奶牛8万头,能繁母猪0.6万头,育肥猪2万头。
㈢设立联动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带动链条,将龙头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与带动下游养殖户的数量与质量挂钩。
二、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与养殖合作社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扶持养殖合作社完善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养殖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全力发展“龙头企业良种扩繁,合作社集中养殖,企业订单回收”的模式,建设“小规模、大群体”合作社特色的生产基地,实现由粗养变精养、由活畜变产品、粪污变肥料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循环链的成员发展新格局。
三、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动绿色农业循环发展
2022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秸秆饲料化,督促养殖合作社落实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养殖合作社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技术服务,保障合作社养殖业健康发展
2022年统筹财政资金1008万元,支持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围绕优质饲草生产加工、母畜高效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开展快捷高效技术服务,提高养殖户合作社饲养管理水平。
审核人:王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