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财政局强化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助推自治州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1-4月,财政教育支出77820万元,支出进度43.3%,高于序时进度10.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4%。通过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重点工作的落实。
1.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一是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博乐市新建、租赁幼儿园7所,其中:新建2所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增加学位720个,租赁5所,投资1857万元,增加学位1170个,进一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二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开展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在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2023年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专项资金163.08万元,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经费补助。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949.84万元。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在安排“三保”支出预算时,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自治区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足额安排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支出经费,1-4月,自治州共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工资73366万元。
3.切实做好学生资助补助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拨付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554.05万元,其中:本专科国家助学金534万元、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104万元、本专科国家奖学金5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110.15万元、中职免学费430.15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327.75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43万元。
4.加大财政投入,突出支持重点,对职业教育项目向集团化办学进行适当倾斜,增加支持办学条件的投入,促使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根据自治州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设立“扩容提质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落实好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支持自治州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下一步,博州财政局将继续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保障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审核人:王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