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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州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博州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做好美丽乡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和项目实施及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好评,在原有4个美丽乡村的基础上,再次争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50万元,用于博州各县市7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牧民生活幸福指数为目的,以点带面,形成强村带弱村,共同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助推自治州乡村全面振兴。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建设一批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二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发展村集体经济,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将实现绿地面积增加,促进生态系统改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生态循环系统,使项目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牧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牧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
审核人:张自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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