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不断强化涉林草项目资金监管,坚持以项目为支撑推进森林资源保护、林草产业发展,以监管为抓手,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发挥绩效,资金保障安全有效。2023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林草项目资金、中央林草专项资金、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共计31808.36万元。
一、提优项目申报,加快储备入库。切实落实好林草专项资金责任,持续加强生态恢复、生态修复治理领域项目储备工作。根据目前生态恢复、修复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林业部门、各县市结合实际,以社会关注度高、急需治理的生态恢复、修复为主攻方向,谋划项目,主动入库一批既能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生态恢复、修复问题又符合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
二、提升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调度。狠抓项目建设进度不放松,组织林业部门、各县市全面梳理中央和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准确掌握项目进度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实行有的放矢。对没有按时开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抓紧完善项目规划、环评审批、设计方案、施工许可等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对已完工未验收项目,督促各属地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拨付资金;对在建项目,要求各施工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
三、提效资金管理,加速预算执行。严格落实好林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下达、分配和使用。切实履行好专项资金安全使用的监督职责,做好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不定期开展林草专项资金督查,保证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提高预算绩效,加深结果运算。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发现重点项目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在绩效评价中,对发现有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专项资金严重浪费的,及时追回专项资金,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