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博州财政局深刻把握“法治是财政工作生命线”的定位,坚持依法理财、依规行政为遵循,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认知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重点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政策解读等形式,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治为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资金监管等日常工作全流程,从思想根源筑牢法治财政意识。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规范制度管理体系。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链条机制,明确由法税科对文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违法增设减免权利等情形。确保“出台一件、规范一件”,从源头防范制度性风险。
三是深化培训赋能,夯实法治能力基础。坚持法治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一方面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法治建设前沿理念与实践要求;一方面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网络学院和“法宣在线”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分层分类施训,实现我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严格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执法行为。对涉企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明确流程规范、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财政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博州财政局将持续以法治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问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财政工作法治根基,为博州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财政保障。
审核人:明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