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新财资管〔2024〕14号),博州于2025年正式启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截至2025年10月30日,博州本级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初步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共设60项指标,包括40项定性指标、17项定量指标和3项附加指标,总分110分。共有132家单位参与填报,平均得分为77.83分。此项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门通过电话及通讯软件开展高频次沟通与指导,累计电话通知100余次,线上指导190余次。资料退回200余次,退回率74%,退回原因主要集中在数据逻辑错误、上传不规范及佐证材料、关键信息填报不完整等方面。通过电话、通讯软件等方式,从系统操作、指标解读、绩效材料等方面为填报单位提供实时支持,有效解决了大部分绩效填报问题。
博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已初步建立起制度框架并完成首轮实践,整体实现基本达标,但在数据质量、材料规范性和资产使用效益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博州将加强前期培训与指导,整合并推行标准化填报模板,从源头规范填报行为,降低后期整改成本。针对绩效得分偏低的单位,将实施“一对一”精准指导,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推动全州资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审核人:赵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