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决策部署,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博州财政局坚持精准施策、规范管理,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生存发展权益,确保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做法成效
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应享尽享
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6〕20号)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基础标准由120元/月·人提高至14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由120元/月·人提高至140元/月·人。切实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26年,全州共安排1020.72万元,已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㈡规范资金管理,按时足额发放
贯彻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新民传〔2022〕7号)规定,于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防补贴资金“迟发”“错发”“漏发”等问题。2026年截至目前,全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2894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61.7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3526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97万元,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有效助力残疾人稳定生活。
二、存在问题
受民生保障政策提标影响,县级财政刚性支出持续攀升,县级财力保障压力较为突出。
三、意见建议
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联合民政、残联科学测算补贴资金需求,足额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三保”项目资金;二是财政部门协同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多方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
审核人:刘红霞